箱網養殖設施
一、管理室
二、網具儲放室
三、室外網具整補場
申請基準或條件
一、須具備申請核准之箱網養殖漁業權 執照或入漁證明文件。
二、本類別設施申請面積依箱網養殖漁 業權執照或入漁證明文件所載經營 面積核定。
三、管理室:每一公頃養殖面積得使用 三十平方公尺計算,最大興建面積 為一百二十平方公尺,並得附屬配 置衛生設施(備)。
四、網具儲放室:每一公頃養殖面積得 使用三十平方公尺計算,最大興建面積為一百八十平方公尺。
五、室外網具整補場:每一公頃養殖面 積得使用一百五十平方公尺計算, 最大面積為六百平方公尺,不得興 建建築物。
可申請用地別
一、非都市土地 除河川區及 工業區以 外,其他各 種使用分區 之農牧用 地。
二、非都市土地 除河川區以 外,其他各 種使用分區之養殖用 地。
三、都市計畫範 圍之農業區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