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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大興建面積三百三十平方公尺。但茶葉 曬場最大興建面積得為六百六十平方公 尺。
一、非都市土地各種 使用分區之農 牧用地、養殖用地(工業區、河 川區除外)。
二、都市計畫範圍之 農業區、保護區 之農業用地。
三、申請坐落土地應 儘量避免使用 特定農業區農 牧用地,無可避 免使用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者,應以毗鄰建 築用地或特定 農業區邊緣為 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