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貨運銷處理室
(一)集貨及包裝場所
(二)冷藏 (凍) 庫及 儲存 場所
申請基準或條件
集貨運銷處理室樓地板最大興建面積以九 百九十平方公尺為限,並供為下列場所使 用,基準如下:
一、集貨及包裝場所:供花卉以外之農糧 產品使用依每一公噸集貨量樓地板興 建面積五十三平方公尺計算。供花卉 使用依每一百把(盆)集貨量樓地板 興建面積二十平方公尺計算。
二、冷藏(凍)庫及儲存場所:供花卉以 外之農糧產品使用依每一公噸儲存量 樓地板興建面積五平方公尺計算。供 切花使用依每一千把儲存量樓地板興 建面積二.六平方公尺計算;種球使 用依每一百箱儲存量樓地板興建面積 二.八平方公尺計算。
可申請用地別
一、非都市土地各分 區農牧用地、養 殖用地(工業 區、河川區除 外)。
二、都市計畫範圍之 農業區、保護區 之農業用地。
三、申請坐落土地應 儘量避免使用 特定農業區農 牧用地,無可避 免使用特定農 業區農牧用地 者,應以毗鄰建 築用地或特定 農業區邊緣為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