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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點狀使用,並限供運送林產物使用,不得載運人員,且須依照 「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物設置規範」設立警告標誌。
一、非都市土地林業用地及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規則第七條規定適用林業用地管制之土地。
二、非都市土地依非都市土 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容 許作林業使用,且已營 造森林之土地。
三、都市計畫保護區、農業 區經直轄市、縣(市)政 府認定為林地者。